檢送修正後本校「工學院院長遴薦作業程序」,並自即日起施行。
字體大小調整
小
中
大
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
一、旨揭辦法業經112年4月13日院務會議審議通過,並簽奉校長核定在案。
二、檢附檔案如附件。
修正對照表-工學院院長遴薦作業程序-1120413.pdf
工學院院長遴薦作業程序1120413院務會議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