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本校「寶山校區工學院空間管理公約」修正後條文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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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旨揭管理公約業經本院113年4月18日院務會議通過,並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。
二、 檢附修正後管理公約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。
工學院空間管理公約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_1130418doc.pdf
工學院空間管理公約-1130418doc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