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本院「教師評審委員會組織暨評審作業規定」等五項法規修正案,即日起施行。
一、修正法規名稱如下:
(一)「工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組織暨評審作業規定」。
(二)「工學院教師聘任暨升等作業要領」(含教師升等申請表)。
(三)「工學院特聘教授遴選作業要點」。
(四)「工學院院長遴選作業程序」。
(五)「工學院國際工程學分學程設置及修習辦法」。
一、修正法規名稱如下:
(一)「工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組織暨評審作業規定」。
(二)「工學院教師聘任暨升等作業要領」(含教師升等申請表)。
(三)「工學院特聘教授遴選作業要點」。
(四)「工學院院長遴選作業程序」。
(五)「工學院國際工程學分學程設置及修習辦法」。